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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血族当卧底

月印三千川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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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廉胡德是古代言情《我在血族当卧底》中出场的关键人物,“月印三千川”是该书原创作者,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:“三年之后又三年,三年之后又三年,就快十年了我的人皇陛下!”“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?我回去烧掉你的案宗,你一辈子做血族亲王我也不用烦了。”“再干几年我就快成血族第四大帝了!”“你就不能慢点突破?”“这谁控制得住啊?”楚廉,号称遥远东方一条龙、血族叶问、人皇的生死挚友、血族大帝的乘龙快婿、血奸鼻祖、血族素食主义首倡者、无数血族年轻人的人生导师。...

来源:cd   主角: 楚廉胡德   更新: 2024-12-06 18:36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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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在血族当卧底》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楚廉胡德,《我在血族当卧底》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,属于古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。主要讲的是:前世楚廉在他那只有三条主要街道的县城老家都会迷路,更别说这座富庶、广阔的迪斯城了。直到深夜,楚廉才气喘吁吁地在一扇大铁门前停住了脚步。他觉得这里就是之前那个藏身点,但他不是很确定。因为在这之前,他已经找错了两次,其中一次翻墙进去后,被主人家的恶狗盯上,好在楚廉眼疾手快又翻了出去,否则刚买的这一身昂贵...

第41章


楚廉准备去嬴且的三层小楼,主要有两个原因。

一是在这个迪斯城,只有那里楚廉还算熟悉,而且位置偏僻,便于藏身。嬴且一行人将那里设为据点,安全性自然是不用怀疑。

第二点,就是楚廉希望能在那里见到玄秦帝国的人类,完成他答应嬴且的事,将达布斯之泪交给人族。

楚廉按照记忆在迪斯城中走了许久,街上其他的血族越来越少。

很明显,他是个路痴。

前世楚廉在他那只有三条主要街道的县城老家都会迷路,更别说这座富庶、广阔的迪斯城了。

直到深夜,楚廉才气喘吁吁地在一扇大铁门前停住了脚步。

他觉得这里就是之前那个藏身点,但他不是很确定。

因为在这之前,他已经找错了两次,其中一次翻墙进去后,被主人家的恶狗盯上,好在楚廉眼疾手快又翻了出去,否则刚买的这一身昂贵服装就要被咬上几口了。

站在高大的院墙前,楚廉深吸口气,准备迎接未知的命运。

再三确认周围无人后,楚廉脚下发力一蹬,便跳到墙上,翻身而入。

看着这栋熟悉的三层小楼,楚廉激动万分。

终于找对地儿了!

小跑到小楼门前,楚廉轻轻敲了几下门,然后附耳在门上,仔细听着房中是否有动静。

楚廉想着,这里既然是嬴且等人在迪斯的据点,那是不是也可能有他们的其他兄弟守在这里,那楚廉就可以直接交付奇物了。

达布斯之泪这件中品奇物,如果在血族世界的黑市出手,楚廉敢说不仅自己这辈子吃穿不愁,而且还能获得许多血晶之类的突破资源,成为子爵伯爵,跻身血族上流阶层。

但楚廉却从没有半点将达布斯之泪据为己有的想法,答应嬴且的事,他一定会尽力而为。

屋内静悄悄的,什么声音都没有。

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摆在楚廉的面前,没有钥匙。

倒是可以找块石头把门锁砸坏,但对于这栋房子的安全性可就是致命的打击了,楚廉还准备在此藏身一段时间。

楚廉往门的右侧走了一段,那里有一个窗户,看看能不能撬窗而入。

忽然,楚廉看到窗户下的草坪上,有一块大石头,十分突兀。

楚廉下意识地弯腰抬起了石头,下面果然压着一把钥匙,和一张信纸。

楚廉错愕地捡起钥匙,打开信纸。

血月光帮助楚廉,看清了信纸上的几行留言。

“楚老弟,如果你回到了这里,那就意味着你应该已经从古奥斯堡功成身退逃出来了,请在这里安心休息,等待我们的好消息。”

落款是嬴老三。

楚廉没想到嬴且竟然料到自己逃跑后会回到这里,心中震惊,将信纸小心折好,揣进兜里。

楚廉抬头看着大大的血月,在心底念叨:“嬴老哥,沙老哥,我就在这等你们,可别让我等太久啊。”

开门进屋,楚廉在黑暗中摸了半天,终于摸到了油气开关。

咔哒。

呲呲呲,这是油气注入管道的声音。

随后,客厅的吊灯,终于亮了起来。

楚廉脱下外套,挂在门口的衣架上,然后走到厨房找吃的。

找到了点火腿和面包,又拿了瓶红酒。

本来红酒瓶上的橡木塞是需要用专业工具开的,但以现在楚廉的实力,徒手就能开瓶。

楚廉将吃食拿到客厅,躺在沙发上,面包火腿就着红酒,一口一口吃着。

“唉,没有楚瑶,吃饭都不香了。”楚廉孤零零地自言自语道。

“要是有台电视机就好了,收音机也行啊,这个破世界还真是无聊。”

嘴上说吃的不香,实际上楚廉也没少吃,那一大根邦邦硬的长条面包,恐怕够一个普通人类两天的口粮了。

还有一瓶红酒,被楚廉当作饮料一般喝了个干干净净。

不能吸血,喝酒却千杯不醉,这就是洛羽特留下的这副躯体的奇妙之处。

“睡觉!”

勉强称得上酒足饭饱的楚廉从沙发上站起身,走上楼。

还是来到之前嬴且给他安排的那间房,楚廉推门而入,脱了衣服就躺到了大床上。

在这里,楚廉总是异常安心,也许这里是他潜意识中的人族地盘吧,让他不再时刻悬着一颗心。

很快,楚廉便进入梦乡。

可惜好景不长,睡了大概两个小时的楚廉忽然转醒,只觉得肚子里好似有火在烧。

面包就红酒,吃烧心了?

“不能啊,之前也是这么吃的啊。”楚廉心中疑惑,但肚子里的那种灼烧感实在太强,让他挣扎地坐起身。

忽然,楚廉想起来了。

“老皮德罗的血!”

楚廉稍一感受,就确定了肚子里的罪魁祸首,正是那团血液。

此时这一团老皮德罗的血液,大有将楚廉肚子烧穿的架势。

“这玩意怎么吐出去啊?”楚廉欲哭无泪,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。

“炼化,对对对,炼化它们。”

楚廉尝试着动用一丝血元力,去接触侯爵血液,结果刚一接触,这丝血元力就仿佛是被猎物捉住一般,被使劲往里拽。

于是楚廉也尝试营救那丝血元力,开始往回拉。

最终,楚廉战胜了失去主人的侯爵血液,拉回了那一丝血元力。

而在这一丝血元力上,竟然粘带了一些血液。

楚廉尝试着用血元力炼化这一滴都不到的血液,竟然成功了。

这点侯爵血液,慢慢转化为了楚廉体内的血元力。

“舒服。”这是一股说不出的舒坦,楚廉呻吟出声。

找到方法的楚廉心里有了底,开始继续用血元力去试探那团血液,一点点将血液剥离出来。

楚廉动用的血元力越来越多,侯爵血液的炼化也就越来越快。

不知过了多久,外面已经再次天亮。

轰的一下,楚廉房间内的空气瞬间紊乱,发出一声爆鸣,随后恢复沉寂。

楚廉终于完全炼化了老皮德罗的侯爵血液。

楚廉低着头,看着自己的双手,感受着身体的变化。

此时的他,感觉自己的身体素质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跃,而且体内的血元力无论是质还是量,都与之前不能相提并论。

与做人类时相比,楚廉之前只是觉得自己现在的身体素质强了许多而已。

而现在,楚廉清醒的意识到,自己开始真正成为一位强大的血族战士。

“这就是子爵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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