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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十年之诺》这本热推的小说,是一本新鲜出炉的现代言情,作者“萌兔子”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倪裳顾天,剧情主要讲述的是:小三儿和小三儿的儿子接回家。一气之下,我这个豪门千金乖乖女就跟老头子赌气离了家。我脱掉自己的名牌衣服,跟街边的流浪汗抢衣服、抢吃的,把自己弄得像条狗一样,就是为了作贱自己让老头子丢尽脸。可就在我深夜被一群流浪汉拖到桥洞里要强暴的时候,是顾天这个黄毛拿着把砍刀以一敌五不要命的救了我。在我最脆弱最悲惨的时候,顾天这个并不高大甚至还有些瘦弱的少年,在我的眼里成了全世界唯一......
第4章
浪狗。
很快,顾天的司机就开着那辆劳斯莱斯又回来了,我坐上车回到了入狱前和顾天住的那套简陋的两居室。
那套房子在一个小老区,房子有些年头了,是顾天去世的父母留下的。
虽然后来顾天坐到大哥的位置有了很多钱,也买了很多房子,但这里始终是他唯一的家。
他说过,外边那些只能叫房子,是睡觉的地方,这里有他父母的记忆,才叫家。
这个小区住户很少,年轻人都搬出去了,只剩没几户的孤寡老人在这里等死,很安静。
奢华的劳斯莱斯和这个破旧的小区格格不入,但一进小区的门,我还是看到至少有几十名小弟围在顾天的楼下。
不,现在那些小弟应该是叫保镖了,他们换上西服、打上领带,全都成了合法的身份。
即便过去了五年,我一下车,小弟们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,但看向我的眼神却略有尴尬。
“恭喜大嫂回来了,大哥在楼上等你呢,快上去吧。“
我冲小弟点了点头,拍了拍他的肩膀,转身往楼上走,却听到几个小弟在我身后小声议论。
“嘿,二狗,你不要命了,怎么还管她叫大嫂,大哥不说了我们有了新大嫂么?“
“傻彪,不管怎么样,倪裳在我眼里永远是大嫂,大哥还说现在不能叫他大哥,只能喊顾总呢,但在我们心里不还是大哥么……“
我摇了摇头,没理会这些闲言碎语继续往楼上走,这栋六层的破居民楼没有电梯,我和顾天的家就在顶楼。
十五年前,我也曾问过顾天,那天在桥洞里为什么肯不要命的救我。
毕竟那时我浑身脏兮兮臭哄哄的,一头草窝一样的头发,也只有流浪汉不嫌弃我。
他笑着说就是看上我被五个流浪汉围着还不肯屈服,还敢泼辣的对他们又踢又咬的狠劲,让他感觉到我跟他很配。
我当时只是笑了笑没说话,他不知道,在此之前,我从来没有这样叛逆过。
我一直是被父母从小就安排了贵族式的良好教育,一个出身豪门的千金。
在良好的环境里长大,我从来没有叛逆过,是老头子在我妈尸骨未寒时接回小三儿和她的儿子,让我压抑多年的叛逆突然爆发了。
小说《十年之诺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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